《数字时代 盗版无罪》 约翰·冈茨&杰克·罗切斯特
一、你是数字盗版者吗?
版权与合理使用。数字和互联网的出现,给版权问题带来了前所未有的冲击。
二、版权千年,是是非非
自版权法诞生以来,保护期限不断延长,保护范围不断扩张。现今,版权已经从原本着重保障创作者本人的智慧成果,转变为赋予“创意”(财产)持有者更多的权利。版权的获益者,也是版权法扩张最有力的推动者,是持有版权的出版商。另外,目前知识产权方面的世界警察——美国,在建国之初曾经有过近百年的政府默认的盗版史,以此换来快速的发展之后,凭借其拥有的知识产权优势向其他国家施压。
三、谁和谁对抗
拥有版权的公司和商业协会,内容提供商,技术提供商,互联网服务提供商,普通百姓。盗版者认为正版产品售价过高,而相对于使用方便的数字产品,原始的唱片等方式已经过时。
四、在微软的一天
一份软件的高售价之后,是庞大的开发成本,而盗版对公司利润的上海是巨大的。微软这样的大公司或许可以承受盗版带来的损失,而如果盗版行为不加控制,受伤害最深的还是本土的新兴小公司。
五、《千禧年数字版权法》的前生今世
平衡——版权者和公众争论的核心
六、全球性的盗版浪潮
盗版或许可以带来暂时的发展,但是长此以往,本土的知识产业将无法立足,也无法享受其带来的经济效益。“免费”的盗版产品,买单的人究竟是谁?
七、猪头,我的MP3呢?
数字时代带来了产品载体,传播方式的变化。消费者需要新的产品模式,而不仅仅是一张死板的唱片。
八、牛警察还是笨警察?
美国对盗版的惩罚非常严格,而被抓到的盗版者其实占总体比例非常少,美国警察的作法,大多是为了威慑。
九、肩膀上的天使:我有什么好处?
大多数盗版者认为,网上免费下载一首歌,虽然称不上道德,但也算不上大错。
十、穿越迷雾:知识产权的未来
需要出版商和消费者的共同让步,来达到知识共享的平衡。